驳回后15日内可申请驳回复审。法律依据:《商标法》第34条。
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,可提异议或答辩。法律依据:《商标法》第33条。
连续三年不使用可申请撤销。法律依据:《商标法》第49条。
针对恶意抢注、近似侵权申请无效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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